
縣級民宗部門負責業務指導
縣級民宗部門負責業務指導
近日,《意見》提出。
寺院管理局局長原則上兼任所在鄉(鎮)黨委書記;凡設管理處的寺院的管理主體為鄉(鎮)政府,所在鄉(鎮)政府、村委會(社區)配合管理, 為扎實推進黃南州藏傳佛教寺院管理局(管理處)試點工作,明確寺院管理局(管理處)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目標、工作職責等,妥善解決寺院管理局(管理處)的工作經費、交通工具、人員編制等。
由縣級統戰部門歸口管理,負責寺院內部管理工作,實行目標責任考核。
黃南州委、州政府印發《關于切實加強藏傳佛教寺院管理局(管理處)工作的指導意見》,寺院管理局(處)為政府常設管理機構,《意見》規定,所在鄉(鎮)黨委副書記要專門分管寺院工作,做好大型宗教活動、活佛轉世、新僧入寺、殿堂維修的申報工作;加強對格貴、堪布、經師等主要僧職人員的管理;開展寺院民主評議工作;負責民管會、民管會成員的工作考核和民管會工作經費和民管會成員工作報酬的發放工作;落實寺院及周邊地區維穩工作措施, (黃南州委、州政府) ,《意見》要求各縣黨委、政府按照有關要求,寺院管理局(管理處)主要職責為全面落實寺院社會管理、民主管理工作措施;開展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和寺院和僧尼日常管理,縣級民宗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寺院民管會在管理局(處)的直接領導下,切實發揮寺院管理局(管理處)的作用,協調有關部門為寺院提供公共服務。
寺院派出所和警務室受管理局、管理處及當地公安部門的雙重管理,為管理局(管理處)正常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隨時向縣委統戰部匯報寺院及僧眾動態;編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凡設管理局的寺院的管理主體為縣政府。
縣級民宗部門負責業務指導
http://www.hbshuoxi.com/siyuandongtai/1255.html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上一篇:各地佛教寺院開始籌備22日冬至祭祖法會(一)
下一篇: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鄭天南陪同調研
